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1076号
珠海市翔峰房产有限公司:
上诉人中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翔鸿学校、珠海市翔峰房产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升桦珑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1076 号民事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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