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1077号
郑清涛、李洁玲:
本院受理陈红山、中山市旭森涂层材料有限公司与你们、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4月25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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