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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如何制定?快来提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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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6 来源:中山商报 2015-07-16 第 3585 期 A06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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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该如何制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怎么征集和管理?14日,市法制局发布《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 《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每年5月31日前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规定》指出,市法制局每年5月31日应向政府部门、镇区征集下一年度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并向社会发布征集下一年度建议项目的公告。 市法制局对收集的立法建议项目和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每年12月15日前形成下一年度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草案,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 征求各界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 《规定》意见稿称,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应充分论证,形式多样,除了征求政府部门、镇区、管理相对人等方面的意见外,还将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征求各界意见;对于专业性问题,还会邀请专家咨询论证;此外还将听取行业协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存在重大意见分析的群体的意见。 对立法意见是否采纳,还会在每一次征求意见结束后15日内反馈或公布。 2年未审议或审议不通过需退出审议 《规定》称,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审议论的法规草案和规章,因故满2年未审议或审议不通过的,退出审议程序。需要重新提请审议的,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论证、修改后再报请审议。 同时,政府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立法咨询专家库初定为30人左右 《办法》意见稿规定,市政府在立法咨询工作中应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人数暂定为30人左右。 推荐的方式可以由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推荐,由市法学会、律师协会等专业性社会团体推荐;也可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推荐等。 入选的专家聘期为2年,可连续聘任。同时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集中调整一次。 ■提出意见时间:7月14日—20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8328992、传真88365326、电邮87527351@163.com ■通信地址:东区松苑路1 号市政府办公楼7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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