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立坚同志带队、率审委会专职委员何泳东及民二庭相关人员一行四人前往东莞中院座谈交流。东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辉芳同志及民二庭相关业务骨干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就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级别管辖、执行转破产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唐立坚副院长指出,随着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增加了执行转破产程序,破产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妥善处理这类案件对于保障当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辉芳副院长等同志表示,中山、东莞两地在机构设置、案件数量、人员配备等方面比较相似,两级法院加强交流,有利于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及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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