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直播预告 案号: (2018)粤20民终7361号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30 地点:本院第七法庭 合议庭成员:官琳、马燕清、吴合波 书记员:李玉琴 上诉人:陈桂娜 被上诉人:中山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情概述: 陈桂娜与中山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购买正和公司开发的一处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陈桂娜向正和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陈桂娜以正和公司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通知陈桂娜办理交接手续并向陈桂娜交付涉案商品房为由诉至一审法院,请求正和公司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一审判决认为,陈桂娜未接受涉案商品房的原因是由其自己造成,责任不在正和公司,陈桂娜诉请正和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其诉请正和公司立即交付涉案商品房,虽然责任不在正和公司,但为免于累诉,正和公司应将涉案商品房交付给陈桂娜。判决:一、正和公司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涉案商品房的房产给陈桂娜;二、驳回陈桂娜其他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陈桂娜不服一审判决,认为正和公司寄出的收楼通知书送达不具有法律效力,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正和公司向陈桂娜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直播地址: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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