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三个结合”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到位率,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制裁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维护法律和生效裁判威严,省法院按照“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部署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该项活动于今年2至9月开展,分为动员部署、实施清理、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是把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清理活动和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结合起来。从统计数据来看,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案件约占一半以上,主要是借款合同纠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把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清理,互相促进,有利于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解决工作难题,提高执行效率。
二是把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清理活动和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结合起来。全省各中院及基层法院对辖区金融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分析梳理,对于具备执行条件的未结金融案件,以及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的中止、终本案件,迅速执行,尽快解决;对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执行面临阻力的案件,视情况启动联动机制,提请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或报上级法院协调解决;对于案件执行中的疑难问题通过执行专家研究或提交审委会讨论解决,必要时请示上级法院。省法院召开金融债权案件交办会,向各中院及基层法院交办一批具备执行条件但长期未结、金融机构反映强烈的案件,通过全面清理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金融债权案件实际到位率。各中院、基层法院精选案件,在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中再集中曝光一批、集中限制高消费一批、集中采取强制措施一批、集中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一批、集中联动执行一批、集中救助一批,掀起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新高潮。
三是把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清理活动和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金融机构既是具体金融债权案件的当事人,又是执行案件的协助执行人,同时还是执行联动单位。要在清理金融债权案件的同时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与金融机构“点对点”直接查询银行存款工作,确保上半年与工、农、中、建、交五大商业银行全部开通直接查询的网络专线,与招商银行及广州银行等区域性银行签订“点对点”直接查询银行存款的联动纪要。省法院积极推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出台关于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意见,并将清理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今年的执行工作考核范围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考核体系,通过工作考核促进工作开展。各地法院根据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一批老大难金融债权案件作为今年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的主题之一,彻底解决这批案件的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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