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公示通告
2011年,全省法院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专项活动,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实际执行率再创新高,达到85.45%,比去年同期提高6.59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94%,同比提高0.34个百分点,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法院于今年初下发了粤高法明传(2012)47号《关于上报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上报材料及开展此项活动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要求各中院组织辖区两级法院积极申报。全省共有94个法院申报“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4月份,省法院组成7个考核小组,对初审入围的63个法院进行考核验收。经严格考核,有57个法院符合标准,拟授予“2011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现予以公示:
广州市 南沙区人民法院
花都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
罗湖区人民法院
珠海市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香洲区人民法院
金湾区人民法院
斗门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 顺德区人民法院
三水区人民法院
东莞市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惠州市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城区人民法院
惠阳区人民法院
惠东县人民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龙门县人民法院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山市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江门市 蓬江区人民法院
恩平市人民法院
汕头市 金平区人民法院
濠江区人民法院
澄海区人民法院
南澳县人民法院
潮州市 湘桥区人民法院
潮安县人民法院
饶平县人民法院
揭阳市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揭东县人民法院
揭西县人民法院
惠来县人民法院
清远市 佛冈县人民法院
阳山县人民法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梅州市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梅县人民法院
兴宁市人民法院
五华县人民法院
蕉岭县人民法院
大埔县人民法院
河源市 东源县人民法院
龙川县人民法院
阳江市 阳春市人民法院
湛江市 霞山区人民法院
吴川市人民法院
雷州市人民法院
徐闻县人民法院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茂名市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茂南区人民法院
高州市人民法院
汕尾市 陆河县人民法院
广州海事 广州海事法院
广州铁路 怀化铁路运输法院
请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或通过广东法院综合信息网,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在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从2012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止,共5天。
受理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
邮 编:510655
联系电话:020-85110692
传 真:020-6262057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