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执异112、113号
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异议人丁杰不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执保3094、本院(2021)粤20执1204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薛焕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油欢、尹四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本案定于2022年10月27日上午9:30时在本院执行局第三法庭(本院执行局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49号)召开听证会。请依时参加,如逾期,责任自行承担。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听证通知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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