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执异104号
深圳前海凯恩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异议人中山市商汇智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1)粤20执恢91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薛焕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油欢、尹四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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