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执异101号
中山市宝联房地产有限公司、珠海金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异议人曾瑞华、李洪、谭宁明不服本院(2022)粤20执恢86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薛焕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油欢、尹四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