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执异45-67号
开平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异议人深圳市雷远实业有限公司、徐晓红等不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2071执保3094、本院(2021)粤20执1204号执行裁定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由审判员薛焕彬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油欢、尹四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为梁秋明。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受理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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