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民终4932号
北京国诚众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品鸡楼餐饮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国诚众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49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准许中山市品鸡楼餐饮有限公司撤回对北京国诚众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