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粤20民终4341号
江门市天渡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中山钰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静仪与你单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20民终43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