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执异22号
刘洪忠、温长秀:
本院受理案外人何春雨不服本院(2022)粤20执262号执行裁定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裁定要点:驳回何春雨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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