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初123号 雷惟匡: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南区渡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与被告雷源海,雷少球,雷伟硕,熊文盛,李采恩,雷源泰,无锡五洲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众业达物流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桂岭置业有限公司,中山飓风物流有限公司,林虞结,中山市南区瑞祥阁贸易商行,李欣琦,中山市南区众意租赁服务部,林以金,中山市南区江南货运部,中山火炬开发区展创贸易商行,中山市冠一纸品有限公司,信州区美特其窗帘加工店,阳西县绿洲银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栗衍房地产经纪中心,五洲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无锡信仁协商贸有限公司,雷惟匡,雷雪影,KWOK CHUNG KWAN,LEI AN LI KELLY,李泳红,李锦能,雷绮游,蔡展明,冯浩宇,娄艳芝,王毅,朱立贵,曾家亩,余斌,胡力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原告起诉要点:1.判令三十八名被告向原告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180000000元;2.判令三十八名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4月30日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证据交换,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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