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20民终3147号
许上兴:
本院受理你与周文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20民终3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许上兴的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