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民终3235号
珠海市根茂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吴才宝、吴镇谦、吴伟明、梁洪娇、田艳辉、王式国、江义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20民终3235号民事裁定书。判决要点:自动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