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7549号
江剑云:
本院受理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与中山市东区搡燊土石方工程队、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75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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