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475号
林顺洪、邓凤娥:
本院受理上诉人林顺权与被上诉人叶小超、原审被告区美婵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20民终4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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