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4620号
吴焕新、中山市金地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师磊与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因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0月18日14时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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