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民终6650号
王应求:
本院受理你与被上诉人彭桂方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王应求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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