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6983号
李志: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军,被上诉人吴朝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69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本案按上诉人李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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