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民终2019号
周日新:
本院受理上诉人吴昌泽与被上诉人周日新、李成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原审第三人佛山市高明区宏业汽车租赁服务部、余岳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终20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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