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民申11号
张金芳: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张利霞与被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民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张利霞的再审申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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