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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有了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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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来源:中山商报 2009-10-14 第 1512 期 A2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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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从昨日起,市民或企业对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行政复议申请,将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和集中审理。市民可通过受理窗口、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这标志着我市的“民告官”案件审理将更加阳光透明。 受理窗口昨起开放 昨日上午11时左右,记者来到位于松苑路1号的市信访接待大厅,看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在门外挂上了“复议案件受理点”的牌匾。大厅内,设置了专门的柜台,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柜台上还有数叠知识宣传单张供市民取阅。 工作人员表示,行政复议决定会在受理申请日起60日内作出,但是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重大、复杂的复议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 市民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天,即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天起,60天之内都可通过受理窗口、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市民可通过“12345”咨询热线,了解相关情况。 行政复议比诉讼更便捷 民告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选择空间。相对于诉讼平台,行政复议具有便捷高效、且不收费等制度优势。 不过,尽管《行政复议法》已经推行10年,但依然有不少人不知行政复议为何物。行政复议的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从2006年至今,我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96件,而2008年中山市两级法院审结的一、二审行政案件就达1235件。 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田昕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国家解决行政争议的体系中,行政复议应该是公民首选的最主要途径,受案数量应该数倍于行政诉讼。转型时期的行政争议复杂多样,要呼唤多元化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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