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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不担当的十种行为将被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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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30 来源:中山商报 2015-07-30 第 3599 期 A05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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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昨日,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向“为官不为”的行为“开刀”。《方案》明确十种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标准。党政领导干部行政许可(审批)严重超期的,工作在较长时间内打不开局面或出现明显滑坡的,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认为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等情形将被整治。整治时间为8月至12月31日。
整治范围涉及谁? 整治范围为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称“党政领导干部”)。 哪些行为将被整治? 《方案》明确,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不作为不担当情形之一的,将被整治: ◆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不听调遣、旁观退缩的;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全局工作的; ◆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要工作推进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或在全国、全省、全市性任务中,完成效果较差,严重拖后腿的;或有好的基础、条件但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办事效率低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拖拉、推诿、进展缓慢,行政许可(审批)严重超期,或者完成任务质量及服务质量较差的; ◆滥用职权或为官不为,不敢抓、不敢管或漠视群众利益,由于主观原因,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或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作风疲沓,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在较长时间内打不开局面或出现明显滑坡的; ◆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导致下属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给本单位本镇区甚至全市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 ◆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观武断,重大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造成较大损失及不良影响;或闹无原则纠纷,影响班子团结,有半数以上的班子成员认为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 ◆不接受或不配合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 ◆因不作为不担当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 ◆其他具有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特征的。 怎样整治不作为不担当干部? ◆对未达到问责、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程度的不作为不担当行为,由市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干部发出《函询通知书》、《提醒通知书》或《诫勉通知书》。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应实事求是作出说明,书面回复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在收到《提醒通知书》、《诫勉通知书》的20个工作日内,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市委组织部。 ◆经调查核实,发现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已达到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程度,由市纪委(监察局)按有关规定办理。 “为官不为”将面临啥后果? 对经查实有不作为不担当行为的领导干部,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三书”预警告诫,包括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 ◆批评教育,包括谈话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 ◆问责,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 ◆组织处理,包括调整分工、交流轮岗、改任非领导职务、按降低一级安排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等方式; ◆党纪政纪处分;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声音 ◆金雪峰(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三井化学复合塑料(中山)有限公司部长): 创新驱动主题明确,与时俱进,跟现在企业发展思路一拍即合。我们公司也在筹备技术研发中心,8月份左右启动。刚好能赶上好政策。 ◆赵国群(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代表,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劳资管理员): 因为跟我从事的行业相关,印象最深的就是深中通道等交通项目。期待将来深中通道等大项目陆续开通,中山将越来越便利。 ◆丘应增(外资企业工会代表,中山ABB变压器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创新驱动这个主题鼓舞人心,这意味着政府引导企业向更高端发展,为企业发展提升提供了很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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