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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多箱过期新西兰鳌虾流入市场 8名被告人在沪获刑


2016-0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收藏本文
  70余吨,共计12000箱的过期新西兰鳌虾流入市场。这起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案件3日下午在沪一审宣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一被告单位被处罚金。 

  新西兰鳌虾,近些年在上海高档餐厅、尤其是在日料餐厅颇为流行,鲜甜的口感受到人们的青睐。不过,食客们饕餮的鳌虾,竟然可能已经过期。

  上海警方去年侦破了一起销售过期进口冷冻海鲜品的案件,沈某利用借来的销毁资质,将本应销毁的1万多箱过期新西兰鳌虾,转卖给了水产批发商牟取暴利。

  过期新西兰鳌虾公然在市场上销售

  2015年6月,经营进口冷冻海鲜品批发的某外资企业,也是中国唯一新西兰鳌虾的代理商向上海警方举报,他们通过中间人沈某委托上海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毁的总共约12000箱、70余吨,价值30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过期新西兰鳌虾,竟然又出现在市场上。

  本应销毁的新西兰鳌虾为何流向市场?警方发现,是沈某在其中捣鬼。2015年4月,曾经从事环卫行业的沈某听说有过期鳌虾要销毁的消息后,赶紧借了上海某实业公司的垃圾运输资质及证照材料,与外资企业口头预定,以每吨1000元的价格承揽了这批虾的销毁业务。

  然而,沈某并未履行销毁协议,12000箱鳌虾只有极少部分被销毁。沈某等以每斤1元不等的价格,将这批超过保质期的新西兰鳌虾分别销售到上海市区和江苏滨海、启东等地,由谢某坤、茅某生等人销售。

  2015年7月,沈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被告人辩称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沈某、沈某华、唐某勇销售金额为10.5万元,被告人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销售金额为60万元,刘某准销售金额为9.51万元,均已经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宇翔公司明知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购进并销售,金额达11.853万元;被告人张某财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被告人沈某辩称,自己最初是要将涉案的鳌虾销售给饲料厂做鱼粉,后来知道流向食品市场后没有制止和举报。被告人沈某华则称,自己和沈某本意是想赚一笔销毁费用,但由于没有经验,取货后发现销毁的话将亏损,临时起意决定把虾卖了。两人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被告人唐某勇说,自己给沈某、沈某华介绍的是鱼粉饲料买卖,下家谢某坤、茅某生改变用途,与自己无关;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均称,是在验货品尝确认这批鳌虾没有变质后才低价销售。

  法院: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针对沈某、唐某勇称自己是出于将过期新西兰鳌虾作为饲料销售而非作为食品销售的辩称,法院认为,被告人的主观状态并非仅凭其主观陈述,而应根据被告人及同案犯、证人的客观行为等综合认定。根据相关被告人陈述,本案中,沈某明知沈某华联系水产商而不阻止,唐某勇明知谢某坤和茅某生渔民和水产商身份,并全程参与了验货、洽谈价格、卸货等过程,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人沈某、唐某勇对过期鳌虾作为食品销售系明知。

  浦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沈某华、唐某勇、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刘某准明知涉案鳌虾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而仍予以销售,其中被告人沈某、沈某华、唐某勇的销售金额为10.5万元,谢某坤、茅某生的销售金额为60万元,高某宏的销售金额为60万元,刘某准的销售金额为9.51万元,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法院方面表示,被告单位宇翔公司明知涉案鳌虾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购进并销售,销售金额为11.853万元,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张某财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浦东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沈某等5人分别被判九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处二万元到十一万元不等罚金;被告人谢某坤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到五年不等,处十五万元到三十五万元不等罚金;被告单位上海宇翔公司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鳌虾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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