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我市第二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后,全院上下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该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解决群众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 ■“马拉松”式庭审只为方便群众 近日,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人事争议纠纷案。由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多,原被告双方分歧大,庭审从9时30分持续到13时30分。方振华法官接着审理了一宗买卖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当事人、律师进行着紧张有序的庭审质证、辩论,一个个本诉证据及反诉证据质证及辩论,没有一丝焦躁的语气,庭审持续到下午3点才结束。 该法院近日还通过网络远程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受贿罪案。中山市纪委监委以及横栏镇纪委共同组织200余名横栏镇镇属企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到市第二人民法院参加了旁听,让干部们接受警示教育。 ■“善意执行”让执行工作更有温度 不仅是兑现当事人的判决权益,更要平息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近日,执行局马世卿法官以不清场拍卖房屋、协助买受人转卖二手设备的方式,善意执结一宗案件。 在某金融借款系列案中,被执行人阮某原(化名)系企业家,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阮某名下有数宗房地产,执行法官拟进行分批处置,以免超额拍卖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在阮某名下两宗土地使用权、一处房产被拍卖后,仍无法抵偿债务。此时,阮某名下尚存的两套商住用房也只能进行拍卖。张贴搬迁公告之后,阮某请求能否暂时不予搬迁,由其亲戚拍下房屋供其居住,若由其他人竞买成功,则再行迁出房屋。鉴于此前阮某在执行过程中的配合,执行法官同意了阮某的请求,后该房屋由阮某的亲戚买下,并书面确认不需要办理清场手续。此举一方面让阮某有所居所,另一方面也无需为阮某预留租金,使得申请执行人获得更多执行案款。 ■持续开展普法教育进校园、社区活动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近日,东凤法庭高嘉敏法官与梁少玲干警前往东凤镇中心小学与师生们一起结合党史法治进程重点学习并宣传《民法典》。与此同时,民二庭法官肖亚军、梁乐一行4人到联丰小学走访调研,与联丰小学的教师职工代表开展座谈,重点围绕学校行政管理、开展教学工作过程中所需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活动现场,来自市第二人民法院的法官认真解答了校园学生伤害、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暴力、学校与家长监护责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增强教师、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抵御风险、防范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古镇法庭党支部在中山市紫马岭公园南门广场开展“学党史、跟党走,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服务集市的形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3月20日,该院多个党支部还参与了以“同心向党、志愿同行”为主题的2021年小榄镇学雷锋月公益嘉年华普法宣传活动。党员志愿者们用一种老百姓能看得见服务、汲取得到法律知识的方式传递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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