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13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广东省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原主任(副厅级)陈阳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陈阳利用担任广东省交通战备与信息动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17.7795万元、港币15.8万元、丰田越野车一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陈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陈阳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