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简介 图片新闻 法官说法 调研天地 信息公开 审判执行动态 裁判文书 法院公告 民意沟通 法院文化 网上视频  
文章 来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判执行动态 >> 正文
《店员遭劫遇害微信照片显真凶》续闻


2017-01-23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 1月20日下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法院依法对犯抢劫罪而致一人死亡的四川男子陈杰执行死刑。2015年2月,因生意亏本的陈杰,乔装成女性后到古镇一间女装店实施抢劫时将该店女员工杀死。

案情回顾

男扮女装持刀抢劫捅死女店员

2015年初,陈杰因生意亏本而产生抢劫的念头,并为此购买了假发套、女性眼镜等工具,多次乔装成女性到古镇踩点伺机作案。2月16日中午,陈杰再次乔装成女性后,驾驶助力车窜到古镇的一间服装店。

陈杰见店内只有袁某一人看店,于是入内谎称购买衣服,并趁袁某取衣服之际,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实施抢劫。袁某极力反抗时被陈杰持水果刀刺入胸部后倒地当场死亡。陈杰从袁某身上抢得一部手机并在收银台抢得1340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次日晚上10点多,警方在江门市将陈杰抓获归案,并从陈杰身上及住处搜出作案工具水果刀、袁某的手机卡、赃款800元等物。

案件续闻

凶手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陈杰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他的辩护人提出,陈杰无前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请求从轻处罚。市中级法院认为,陈杰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虽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他预谋作案,在抢劫过程中不计后果捅刺被害人,致一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法院决定不从轻处罚。

2015年9月17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陈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陈杰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依法审理后于2016年6月30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1月2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市中级法院依法对陈杰执行死刑。相关链接

2015年2月16日,袁某生前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曾提及到,在出事前几分钟,一名可疑的 “头盔人”先后两次进入女装店内,但一直不出声音,全程戴头盔。“这女的好奇怪,进来两次自己看,不出声。这次问我东西了,我还以为是一个男的,感觉她太奇怪了……”袁某敏在微信朋友圈中晒出了一张照片,不久后她就遇害。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粤湘 李仲明   打印】【关闭

最新图文
张海波在中山江门法院调研时强调:
将“父母课堂”搬到镇街村居!中山
家事解纷,这堂课有意义!
中山法院破产资产处置和重整投融资
最新要闻
·委托他人买股票血本无归
·产后患抑郁症酿惨案年轻妈妈溺死亲
·利用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4000
·女出纳侵占300余万炒金获刑
·轿车逆行撞的士驾驶人肇事逃逸
·顾客洗桑拿被盗22万余元财物
·男子不愿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保安厂内锤砸前妻后自杀
·抢劫遭抵抗杀死前雇主一“90后”
·热心救人者竟是肇事者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6号  邮编:528403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0760-88868294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室 :0760-88880600

主办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设计制作及技术支持:中山网  粤ICP备11053359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