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欲卖房分家产遭拒男子殴打母亲致伤
|
|
2016-10-21 来源:中山日报 【收藏本文】 |
|
|
10月20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终审判决。这起案件的被告人,是33岁的小榄人何某胜,被害人则是他的母亲。因为要求将住着的房子变卖好分家产,何某胜和家人产生争执,并将母亲黄某殴打致轻伤二级。近日,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11个月有期徒刑的代价。 ■欲卖现住房分家产遭拒,儿子殴打母亲 何某胜1983年出生,从小受父母溺爱,长期待在家中不愿工作,平时没有钱花就把父母当成“取款机”,还经常与母亲吵架。2014年起,何某胜要求将现住的房子变卖后分家产,但没有得到家里其他人的同意。 2015年12月8日,32岁的何某胜因分家问题与母亲争吵。何某胜举着拳头作势要打母亲,母亲则随手拿起家中的一把铁鱼叉自卫。何某胜见状,马上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因为何某胜身体一直向母亲靠近,过程中被鱼叉擦伤了手臂。 次日,一家人在午饭期间又谈到分家产的话题,何某胜偷听到大家都持反对意见。在哥哥离家上班后,何某胜立即从房间出来,拿雨伞痛打母亲,将她推倒在地,并扬言一定要分家产。 何某胜的父亲见状,马上拉着老伴逃出屋外躲避。此时,何某胜进厨房扛着煤气瓶到屋外朝老两口砸去,还说“要死就一起死”。接着,何某胜走过去用手拉扯母亲的头发,在推搡过程中手里的烟头烫到了她的脸。随后何某胜右手一拳打中母亲的鼻梁致她流鼻血,父亲见状则立即报警拨打120。 ■母亲表示谅解,他获轻判11个月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下午,公安人员将何某胜抓获归案。经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面部皮下出血,鼻梁部、左面部的表皮剥脱,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分析符合钝器所致损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据了解,2011年左右,何某胜的母亲曾到社区办公室要求出一份家庭困难无能力偿还债务的证明遭到拒绝,母亲称何某胜借了银行的钱没还,银行不断来向她家追债。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何某胜对待父母态度很差,社区或治保会经常接其父母打电话投诉说被儿子打。父亲何某钊无奈道:“儿子何某胜多年没有工作,没钱就向我们两位老人要,经常发脾气或动手打我们。” 即便如此,身为母亲的黄某还是向法庭表示原谅了何某胜的举动。2016年7月18日,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一审以何某胜犯故意伤害罪,对他判刑11个月。何某胜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近日驳回何某胜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
|
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粤湘 马杰怡 |
【打印】【关闭】 |
|
|
|
|
|
|
|
最新图文
|
|
|
最新要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