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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人后回去洗澡称为伤者筹款非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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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3 来源:中山日报 2015-05-13 第 7422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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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起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不知所踪。交警后来在卫生站找到了等候处理的司机黄某,2014年10月,黄某被市第二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险驾驶罪判刑3年3个月。黄某向市中院提出上诉,称他事故后是为伤者筹钱去了。事情真相如何?5月11日,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 2014年5月11日16时45分许,秦某某开电动自行车搭载儿子途经南头镇南和中路时,发现迎面有两辆面包车驶来。“后面的那辆面包车在超前面那辆车的过程中越线驶到我们的车道,与我们的车迎头相撞,我们的车被撞后再撞到后方的一辆小车,之后我就晕过去了。”小秦说,父亲重伤,而他醒来后救护车很快就到了,但没有见到撞他们的司机。 肇事司机黄某弃车逃逸,后在南头镇一卫生站被抓获。黄某经鉴定属酒驾,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去年10月,市第二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对黄某判刑3年3个月,他随后上诉。“我没有弃车逃逸,我离开现场是为了拿钱去医院看望伤者,请求法院依法改判。” 此前,黄某在落网后供述,事发后他下车看到两人躺在路上,后救护车到场把人送去医院,他因为害怕就离开了现场。“我回到宿舍洗了澡,因为觉得不舒服就去卫生站打针。”市中院认为,黄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是因为害怕而离开现场,并非为了拿钱去医院看望伤者。市中院结合案情,于近日改判黄某有期徒刑2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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