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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

2011-03-30 来源:来源:外网综合   【收藏本文
   中山市古称香山,是中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1925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称中山。中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南部,北连广州,毗连港澳。全市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人口约300万。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山市始终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努力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新型城市,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中山市先后荣获“ 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1997年还获得联合国颁发的“世界人居奖”。
  中山中院成立于1988年,下辖2个基层法院,分别是中山市第一、第二人民法院,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7个。全市法院现有在编干警689人,其中中院211人,基层法院478人;中级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98%,其中硕士以上学历58人。2010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41912件,同比增长10.7%,其中,中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834件。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65件,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的1倍多。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以及中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市中级法院以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为目标,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公平正义目标和“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狠抓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市中级法院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法院队伍中先后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崔燕、“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薛焕彬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2011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省法院的工作部署,坚持“三个至上”,围绕公平正义,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任务,以深入开展争当排头兵“奋力实现年”竞赛活动为统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民生需求和和谐稳定的水平;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法院发展难题;继续深化法院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努力建设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队伍,奋力夺取整体工作争当排头兵的决定性胜利,为我市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中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任务,强化审判执行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二是以开展争当排头兵“奋力实现年”竞赛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把握方法,奋力夺取争当排头兵的最后胜利;三是以强化审判执行管理为手段,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发挥信息化优势,大力促进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再提升;四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调整改革创新思路,着力破解制约全市法院科学发展的难题;五是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政务工作,有力推动全市法院全面科学发展;六是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为核心,狠抓队伍政治、业务和作风建设,充分彰显中山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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