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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情况的汇报


2020-09-01  【收藏本文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营商环境

司法保障情况的汇报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山“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涉企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总体情况。2019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3933件,结案120386件,同比分别增长0.53%、2.04%;法官人均结案353件,同比增加27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15925件,结案13636件,同比分别增长2.89%、4.57%。在人员没有增加、案件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省法院的目标要求。

(二)涉企案件情况。2017-2019年全市法院数据显示,涉企案件以合同纠纷为主,其中,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居多:一是民商事案件。分别受理69125件、72744件、75617件;审结55272件、57586件、60146件;二是知识产权案件。分别受理2396件、1516件、2693件;审结2222件、1695件、2661件;三是执行案件。分别受理53264件、57008件、51952件;审结34530件、48180件、45446件;执行标的分别为:1067128万元、1092675万元、2327375万元

(三)涉企刑事案件。一是中级法院:2017-2019年涉企刑事案件受理分别28件、37件、41件;审结31件、25件、44件;

其中,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件共受理3件,其中,一审1件,二审2件,审结1件;二是第一法院:2017年-2019年,该院受理涉企刑事案件44件,审结34件,案件类型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单位行贿罪 、逃税罪等;三是第二法院:受理16件,审结15件,主要为单位行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二、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法院切实增强服务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保障服务营商环境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增强主体责任,依法平等保护。一是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及最高法院、省法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找准工作切入点;二是坚持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三是坚持以全面保护为基础。既重视保护人身权,也重视保护财产权,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制裁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坚持以依法保护为前提。结合各个时期经济发展政策,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处理涉及产权的各类案件。

(二)强化制度保障,服务工作大局。一是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为翠亨新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二十条措施》,注重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让企业更好扎根中山,发展壮大;二是制定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下发《关于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暨争创“一站式”示范法院的工作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提升群众、企业对诉讼服务的满意度;三是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2019年,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票据、信用卡等金融案件14621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7414件,妥善处理永怡公司等一批系列案,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涉众型风险。聚焦污染防治,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725件,联合开展“涉环保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土地承包、农地流转等涉农纠纷案件212件,促进“三农”工作;四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执行管理平台、网上立案、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建设,完善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信访、在线调解等,减轻群众诉累,提升审判质效。

(三)落实“万干进万企”服务企业工作。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各项部署,确保“中山稳企安商20条”“稳企安商年”“万干扶万企”等措施落地。中院党组成员先后多次到南头镇部分龙头企业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广东雅乐思电器科技公司、广东派特电气科技公司、中山市凯腾电器公司、中山铁王流体控制设备公司、广东巴德士化工公司等6家公司,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做好政策衔接,营造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和服务。

(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一是企业诉服便捷顺畅。深入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引、诉讼辅助、纠纷解决等一站式诉讼服务,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利民服务,2019年网上立案36212件、跨域立案11件,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二是开展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调解超市”,与司法局、总工会、妇联、保险协会、律师协会、人民银行在诉服中心共同设立6个专门调解工作室,以非诉方式调解相关纠纷。2019年通过该机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案件5988件,同比增长26.3%,自动履行率100%。相关建设经验分别在全国、全省法院会议上作推介;四是研判甄别诉源治理。深化立案信息预判机制,甄别涉稳敏感因素,从源头上防范与化解风险。2019年共报送立案信息35期,及时报告涉农群体、民办教师、医护人员、退役军人、商品房预售等敏感信息,为服务营商环境提前化解纠纷争取主动。 

三、加强刑事审判,保障疫情防控和营商环境秩序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016件,审结7179件,分别增长16.48%和15.08%,判处罪犯6775人。一是加强黑恶案件审判。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80 件1214 人,审结 150件1015 人。始终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标对表“两个清零”工作目标,挂图作战、挂牌督办、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精准打击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突出打财断血工作。已累计判处财产刑共判处财产刑8347.8 万元,实际执行到位675.4万元,斩断利益链,铲除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土壤;三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多次深入大涌、南头、东凤、沙溪四个镇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如第二法院在办理东凤镇9家通讯器材店系列强迫交易案中,发现多家商户存在强迫交易,欺压消费者,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法院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上述单位高度重视,启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完善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2017-2019年,全市法院涉企刑事案件数据统计分别受理28件、37件、41件;审结31件、25件、44件。其中,中院受理涉及企业家犯罪案件共3件(一审1件、二审2件),办结1件。加强对涉企申诉案件的清理力度,逐步推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9年,对3名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宣告无罪。对203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例如,在审理被告人杨飞犯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中,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飞构成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宣告其无罪,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三)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一是制定防控疫情保障企业发展意见。制定出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稳经营促发展的意见》,从5个方面、以20条措施,切实帮扶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二是及时公布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今年3月7日,两级法院集中公布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五个典型刑事案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借疫情诈骗等犯罪,五案七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其中一人被判缓刑,四人并处罚金,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不打烊。在户外设立临时诉讼服务点,两个月服务点工作面积扩大了三倍。充分运用互联网、线上线下、远程开庭、提询等方式,全力为企业化解各类纠纷;四是妥善衡量各方合同责任。对确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鼓励引导当事人以变更履行方式、调整履行时间等继续完成交易,避免一刀切的判决解除合同;五是府院联手抗疫。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市沙溪镇政府紧急来函,求助临时使用破产空置房产。法院协调管理人全力配合当天即临时接管相关房产,设立临时隔离点共有60个房间,累计收住留观人员123人。

四、加强民事审判,维护交易有序的营商环境

学习贯彻执行《民法典》基础性法律,保障市场主体各项权利,完善市场交易规则,服务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企业家创业。

(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7年—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6605件,审结6578件,结案率高达99.6%。其中,2019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627件,同比上升59.89%。一是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审理的中山市艾普电器公司与欧普照明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利惠公司诉中山第五街棉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分别被评选为全国、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二是构建灯饰产业多元化解纷机制。多次沟通协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将该院的中山诉讼服务处升格为该院的中山巡回审判法庭,提升灯饰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三是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涉3C认证、德国菲斯曼公司与广东菲斯顿公司涉外不正当竞争纠纷等一批疑难复杂案件,服务中山创新发展。审结中山市咀香园食品公司诉澳门咀香园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严格适用我国商标法认定澳门咀香园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兼顾历史因素和使用现状,认定其使用澳门咀香园饼家企业名称对中山咀香园公司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较好平衡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关系,依法保护粤港澳大湾区“百年品牌”产权保护有序发展。

(二)依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是涉案案件办理。2019年,全年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239件,同比上升57.63%。依法保障境外企业在中山投资、经营、创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组建专门涉外审判团队。及时发布《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情况通报》,加强业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仲裁机构、侨商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近三年来,中山中院共受理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等各类案件119件;四是丰富法治文化交流机制。组织部分干部赴香港中文大学和澳门大学举办素能提升研修班,在市第一法院首创港澳地区青年学生内地法治体验点,不断丰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机制建设。

(三)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2017—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7486件,审结173004件。其中,2019年,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9595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一是两案入选广东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结炬达公司与中石化华南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结信汇照明公司系列执行案,通过重整等手段帮助濒临破产的企业重生,该两案入选2019年广东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处理好意思自治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允许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保障企业合法交易。强化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护守信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准确适用减损规则,鼓励当事人采取多种手段尽量减少损失,依法支持企业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合理费用。

(四)维护和谐有序劳资关系。2017-2019年我市基层法院新收劳动争议案件分别为2314件、1711件、2352件,其中,2019年,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分流案件644件,调解成功132件,调解成功率20.5%,调解成功标的额458.5万余元。同时,依法分别对30名、21名、41名被告人、被告单位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责任。中山中院首次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选取2017-2019年有关审判数据,聚焦劳资双方各自存在九大问题,探讨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工作的对策,特别为应对新冠疫情引发纠纷,提出适度开放法律政策增强企业活力,整合力量、启动快处原则、防范矛盾扩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助力企业扎根中山,扶持企业复工复产。

五、履行法定职责,维护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

(一)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072件,审结3694件,另受理行政非诉审查行政案件2450件,案件总量位居全省各中院前列。其中, 2019年,我市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3.8%,低于全省法院平均11.4%败诉率,连续四年成为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最低的地级市之一。积极支持政府实施“稳企安商”、“复工复产”优惠扶持政策,着力引导当事人按照政策达成和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利用诉调对接平台,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已连续十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全市法院各类行政案件进行分析,查摆案件存在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倡导“官”民平等,实现“官”民和谐,为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司法建议。

(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2017—2019年,中山中院共受理破产申请案件193件,审结183件。裁定受理破产清算166件,审结44件,35家企业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妥善处置破产企业的不良资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4152.68万元,释放土地资源7.24万平方米。一是依法审理重点行业案件。积极引导破产救治和破产重整,综合运用债务减免、债务延期、债转股、引入投资者等方式,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二是大胆探索破产审理新机制。在听证审查、企业接管、债权确认、债权人会议、财产处置等方面,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对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因素影响,暂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暂不受理破产申请;三是问题楼盘破产重整成功。今年6月,成功为600余名业主多次维权信访、拖欠债务超20亿元的问题楼盘“琪玥花园”项目引入6亿元的第三方投资,成为我市首例房企破产重整成功案例,为房产企业重获新生,防患化解重大风险,依法出清“僵尸企业”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参照样本。

(三)注重善意审慎执行理念。2017—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62224件,审结128156件,执行标的总额达448.72亿元。一是加强财产保全审查。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依法支持合理的财产置换申请,加快清理剩余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全面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严格落实网络司法拍卖要求,一律上网公开拍卖,确保队伍的廉洁性;三是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格控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多措并举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履行期限。对困难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换封”方式,优先选择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查控措施;四是严禁超范围超标查封。对暂时困难被执行人,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当影响,维持企业的经营稳定。

六、延伸服务职能,营造和谐有序的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各项要求,不断延伸服务职能,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完善与企业沟通的联络机制。

(一)与大型企业签订法治共建协议。2019年9月4日,中山中院与广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共同签订以法兴企《法治共建协议》,此前(2018年8月)与市供电局共同签订了华南电网公司首个以法兴企《法治共建协议》,通过共建形式逐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定期调研交流、法治文化沙龙、参加庭审旁听、汇编案件白皮书、编印险防范读本,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党建文化交流等活动,进行多方位合作交流,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工作。一是成立79人法官宣讲团。到供电局、石岐区、三乡镇、南区等社区和企业开展法治讲座等专题活动,2019年,我市法院共到企业进行16场以案释法累计约3270名企业职工聆听讲座;二是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法院领导定期深入企业调研,针对商业秘密、产品质量、诉讼管辖、保全措施等问题释法答疑,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提高依法管企水平。与市供电合作制作华南电网首个《涉电案件审判白皮书》,以司法建议形式让大型国企在服务营商环境和担负社会责任中有新作为;三是挂牌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在广东明阳智慧集团(全国人大代表)、中山供电局(市人大代表)等企业分别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定期开展联络工作,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推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发挥裁判规范引导功能。一是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加大庭审直播工作,让执法办案现场成为普法第一现场,让审判执行过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提高裁判文书上网数量,把裁判文书作为向社会公众释法明理的活教材。2017-2019年,全市法院共庭审直播1433次,上网文书154833份,裁判文书上网率高达98.25%;二是加强司法数据研判。建立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问题,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实现司法数据社会成果转化;三是丰富司法宣传形式。截止目前,我院共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457篇,通过两微一端等现代化传播手段,扩大涉企案件审判影响力,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舆论环境。

(四)司法建议推动社会治理。2017-2019年,全市法院共发送各类司法建议44件,内容涉及行、民、刑事审判、执行等各项事务,涵盖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等社会各方面,收到被建议单位反馈的信息26件,反馈率达60%。一是推动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对典型案件审理提出司法建议,分析总结引发同类矛盾的共性问题,在源头治理中化解社会矛盾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堵塞管理漏洞,完善行业管理。如给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发出针对律师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建议,为司法局加强对律师队伍监管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三是不断规范流程,提升建议质效。2019年,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8份,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推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力法治中山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七、存在问题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民营企业保障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平等保护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审判人员思想上还没有真正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导致在部分案件审理中仍存在“重公轻私”问题。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措施不够有力,与民营企业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二)对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经济领域违规违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一些历史案件排查甄别还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规范涉企案件财产处置和财产保全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还存在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情况。

(三)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劳动争议、“僵尸企业”出清等环节中,还需要持续改进工作、加大力度,更好地发挥法治公平的功能作用。

(四)依法增强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有待破解实践中的难题。还需适应我市“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要求,加强对新业态、新领域知产保护力度,更好解决诉讼周期较长、侵权赔偿不统一等问题。紧盯企业反映的服务观念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全市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在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改进工作等方面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持续发力,将营商环境司法保护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一以贯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认真回应各类企业司法关切,不断细化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协调机构,加强营商环境和企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与市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及工商联等协调联动,依法甄别涉产权冤错案件,加大纠错力度。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加强对各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的惩治力度,切实支持企业家安心创业、合法经营、聚精会神办企业。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谦抑性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行政、民事违法行为的界限,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力度。支持种类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聚焦实业、做精主业,为科技创新、经营创新提供法治化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审判监督。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制度管案、管事、管人,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严格审限管理,开展涉企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及时纠正错误裁判。落实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依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法院将认真听取并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不断落实“稳企安商年”司法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8月4日


附件:


1、【大事记】 2017-2019年全市法院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大事记;

2、【典型案例】2017-2019年全市法院加强营商环境司法保障典型案例汇编;

3、【典型案例】中山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汇编(一);

4、【规范文件】2020年2月19日,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稳经营促发展的意见》;

5、【规范文件】2020年7月30日,拟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20条措施》;

6、【审判白皮书】2020年6月30日,印发《2019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

7、【审判白皮书】2020年6月30日,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2019)

8、【审判白皮书】2020年7月30日,拟印发《中山市公共事业涉及电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白皮书)(2014-2020)

9、【司法年报】2019年中山法院年鉴(画册版)


附件:

2017-2019年全市法院加强营商环境

司法保障大事记

                   

2017年度


2017年1月,拟印发《为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共9个方面32项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为我市推进翠亨新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2017年3月10日,中山中院与南区办事处在奥美森智能装备公司联合举行“法律进企业”活动启动仪式和首场法治宣讲;

2017年5月12日,中山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专题讲座”在南区奥美森智能装备公司,民三庭副庭长焦凤迎做相关报告;

2017年8月30日,中山中院与市供电局举办以法兴企“法治共建”启动仪式;

2017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调研组在中山中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并举行座谈会;

2017年11月9日,中山中院执行局长林仁彬前往市财政局协调解决“中羽”系列执行案。

2017年12月9日,市第一法院对小榄镇最后一个养猪场强制拆除,腾出被非法占用多年1.84亩集体土地。

2017年12月19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广东省法院系统第一批“诉讼服务示范窗口”。

2017年12月28日,在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中山市法援处工作站”“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

                 

 2018年度


2018年1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大产权保护力度等10项措施。

2018年3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重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依法惩处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犯罪等19项重点任务。

2018年3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 

2018年6月,落实省法院部署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积案清理工作,执结拖欠民营企业债款案件。

2018年12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等10项措施。

2018年12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等12项措施。

2018年12月,落实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着力破解中小微民营企业举证能力不强难题。

2018年2月6日,中山中院与市供电局联合举办“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法治文化创作成果汇演。

2018年3月16日,中山中院与石岐区办事处联合举办“法律进社会(两新组织)”活动启动仪式。

2018年4月11日,民三庭庭长徐红妮参加中国外商投资企业优质品牌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

2018年9月19日,中山中院在中山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述职评议活动中获得第一名。

                       

2019年度


2019年5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指引》,明确精准识别、快速审理等7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促进“僵尸企业”救治重整或有序退出市场。

2019年7月,落实省法院印发《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严禁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保全等10项措施。

2019年4月12日,在省法院《法庭》杂志刊发《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交流机制报告—中山港澳学生内地法治体验点项目》。

2019年3月6日,中山市优秀司法建议评选结果公布,我市法院2篇司法建议分获二、三等奖;

2019年3月30日,民四庭马军庭长参加“奥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区际法律问题”研讨会。

2019年4月,在办理力信科技和鸿成公司破产案中,成功清场一家200余商户的市场。

2019年4月25日,民三庭副庭长焦凤在石岐区网络科技公司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讲座,辖区企业管理人员80余人参加讲座。

2019年7月27日,市法官协会协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论坛”,20余名法官与中山企业家代表700余人参加论坛。

2019年9月4日,法院领导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董事长张传卫并调研民营企业司法保障问题。双方单位签订以法兴企业《法企业共建议协议》。

2019年10月16日,广州知产法院到古镇调研共建巡回法庭事宜。

2019年10月16日,唐立坚副院长前往相关单位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专题调研。

2019年11月18日,中山中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在全省法院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2019年11月29日,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在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揭牌成立。

2019年11月,中山中院和市第一法院研究室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19年12月7日,市法官协会协办的“法治建设与营商环境”专题报告在电子科大中院学院举行,浙江大学葛洪义教授作专题报告。

2019年12月12日,中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并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


2020年度

2020年2月19日,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企业稳经营促发展的意见》共5方面20条措施。

2020年7月30日,拟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20条措施》

2020年6月30日,印发《2019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审判白皮书)

2020年6月30日,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2019)

2020年7月30日,拟印发《中山市公共事业涉及电案件审判情况的报告》(审判白皮书)(201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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