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案号:(2015)中中法拍字第8号],定于2015年10月28日15时在中山市兴港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按现状以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开发区工业用地使用权及该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2501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2452.22平方米。起拍价566.81万元 ;保证金56万元。
有竞买意向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16时前将保证金交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有效)及携带竞买人资料到拍卖公司办妥竞买手续(超过时间不办理竞买登记),交纳保证金前请向拍卖公司咨询账户。个人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提供广发银行中山市分行开设的账户存折(以备退保证金之用),且保证金必须从本人广发银行账户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否则一律不给予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对标的享有优先权或免交保证金资格的,请于拍卖日前与法院联系确认,需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人(含单位)请自行到拍卖公司办理。本拍卖公告在2015年10月9日《中山日报》第4版刊登。
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10月20、21日共两天,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拍卖机构:中山市兴港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沙边路18号之一
联系电话: 0760-85337189李先生 88284146传真日
委托方监督电话:0760-88868261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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