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庭审直播预告 案号: (2018)粤20民终6803号 案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时间:2018年11月22日15:00 地点:本院第五法庭 合议庭成员:曾玲、马燕清、吴碧英 书记员:孙翠红 上诉人:中山市古镇医院 被上诉人:刘海洋 案情概述: 2013年10月,刘海洋因交通事故受伤后到古镇医院接受治疗。2015年4月到博爱医院复查时发现前治疗存在问题。后于2016年1月到梁平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刘海洋认为其后续治疗系因为古镇医院手术失败所致,古镇医疗存在医疗过错,故起诉古镇医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陪护费等损失合计215720元及鉴定费16100元。一审法院根据司法鉴定结论,判令古镇医院承担50%侵权责任,赔偿刘海洋各项费用合计88776.01元。古镇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认为一审法院未抵扣刘海洋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且一审认定古镇医院承担50%责任过高。古镇医院应当在刘海洋未获得赔偿部分承担10%的赔偿责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 直播地址:中国庭审公开网 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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