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担保公司开展保全担保业务的规定(试行)》,经本院审判委员会2014年6月12日讨论决定,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入选在中山市两级人民法院开展保全担保业务名单,现特此公示。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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