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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02-18  【收藏本文

——2019年1月30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聚焦省委“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把广东建设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履行法律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7万件,审结20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4.4%;法官人均结案277件,同比上升12.8%;案件再审纠错率1.2‰,案访比连续下降。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3万件,审结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1%和12.3%。

一、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2.8%;判处罪犯14.1万人,同比上升10.5%。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理清远“4·24”纵火案等重点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723件3260人,重刑率44.8%。依法严惩刘永添等涉黑犯罪、关和合等涉恶犯罪、曾高等涉“保护伞”犯罪,确保扫黑除恶挖伞一并推进。对2419名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深挖排查、综合治理,移交线索问题1087条,发出司法建议645份。

严惩腐败犯罪。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一审案件1847件2568人,审理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严惩扶贫领域和村(社区)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2人。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66件66人。完善职务犯罪案件查、诉、审工作衔接机制,支持监察体制改革。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案件1.1万件1.3万人,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5.2万件7.4万人,严惩蔡东家等特大制贩毒品犯罪。审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一审案件2322件4536人,审理“4·3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千木灵芝”非法集资系列案。审结拐卖、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一审案件4723件,严惩张维平等拐卖儿童犯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129名被告人无罪。积极开展判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4%。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89万件,积极助力国家战略实施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

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二条,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案件8.3万件,同比上升40.8%,审理“快播”著作权处罚纠纷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民事一审案件648件,同比上升52.1%。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推动949家“僵尸企业”破产退出市场。服务金融秩序治理,审结金融民事一审案件26.9万件,依法保障农村金融机构改制。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意见制定。审结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1.2万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233件。建立港澳商会联动调解机制,选任221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和调解员。加强与香港、澳门司法机构务实合作,推动广东自贸(片)区建立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审结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3261件。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审结海事一审案件1664件,建立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承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设立广东中葡司法合作交流基地。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推进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审理金城公司诉庄臣公司保全损害赔偿案和麦赞新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无罪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执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672件,同比上升22.8%,审理王康文等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探索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1万件,同比上升14.7%,审理彭伟权等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

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坚持法治原则和平等保护,如期全部办结涉军停偿案件1762件,促进军队改革和军民融合发展。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障国防建设。

服务法治广东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狼牙山五壮士”烈士名誉权纠纷案。加强律师诉讼权利保障,全面实施律师调查令,开展律师参与民事纠纷调解试点。组织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800余场,选任481名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落实普法责任制。省法院官方微信“裁判者说”获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审结民生领域一审案件27.3万件,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民生领域案件审判。推广“法院+工会”联动机制,与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台劳动争议诉裁衔接意见,审结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2万件。参与“治欠保支”专项治理,为进城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2.9亿元。联合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统一损害赔偿标准,推动道路交通纠纷线上一体化处理。

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纠纷案件4355件,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妥善审理扶贫攻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依法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将人民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化解各类纠纷13.5万件。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一审案件6.9万件,全面建立离婚冷静期、职权探知、离婚财产申报等机制,联合妇联、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聘任家事调查员800余人、家事调解员1400余人,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服务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1万件,同比上升20.0%。判决或协调支持原告诉求的占16.7%,妥善化解汕尾乌坎土地确权行政纠纷。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涉诉规范性文件审查,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赔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77件。

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完善移动诉讼服务平台和律师服务平台,推广“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评选东莞第一法院等示范窗口。推行网上立案、扫码支付诉讼费全覆盖,让群众足不出户实现立案登记、信息查询。依法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281.9万元,发放救助金5481.8万元。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21.2万份,直播案件8.5万件。发布环境资源、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司法白皮书,公布产权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220个,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省法院门户网站获全国优秀政法网站,广州、深圳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居全国前列。

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组织“南粤执行风暴”等专项活动,执结案件73.5万件,同比增长18.5%,结案率87.7%,“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完善综合治理。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全面依法治省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督办解决行政机关经济纠纷欠债积案373件。与省发改委等28家单位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不执行、慢执行、乱执行行为。

强化执行攻坚。加大制裁规避执行、干扰执行和抗拒执行力度,拘留失信被执行人6989人,限制出境2784人,发布失信名单34.4万人次,限制高消费89.9万例。促使9.2万人履行法律义务,强制执行到位1274.5亿元。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工作规范,判决拒执犯罪案件215件,同比增长3.3倍。

创新执行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推动全省金融机构实现银行存款网上查询、冻结、扣划。总结广州“送必达、执必果”工作经验,推广佛山执行财产快速评估机制。网上司法拍卖成交金额520.6亿元,同比增长37.7%。深圳法院获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示范单位。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措施,11项司法改革经验作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范例。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审判监督管理。院庭长带头办结案件60.8万件,同比上升21.1%。出台审判业务指引62项,推进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法官激励和惩戒机制,落实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护、违法责任追究和干预过问案件等规定。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统一选拔、逐级遴选、动态调整常态化,遴选法官579名,412名初任法官全部在基层任职,198名法官退出员额。深化法官职务序列改革,推动审判辅助人员配套保障措施落地。与中山大学等院校共同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

实施机构和编制管理改革。设立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审理涉网案件”机制。在深圳设立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推进破产审判机构改革。合并广州基层铁路法院机构,在惠州探索司法人员编制统筹调剂,制定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集中整合审判力量,大幅精简行政部门。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等诉讼规程。联合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推进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和法律援助值班全覆盖。完成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试点,为刑事诉讼法修订提供广东样本。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超过95%,民事速裁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到7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升级全省法院统一办案信息平台,加快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开展“微法院”诉讼平台试点,加强粤东西北地区数字法庭建设。开发法官在线阅卷、讯问、合议等远程办案功能,提升审判质效。开展线上审务督查,强化监督管理实效。

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新涌现珠海金湾法院等31个全国先进集体、茂名法院伍彤等76名全国先进个人。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法院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人民立场,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持续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高潮,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研究细化17项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素质能力培养,完善法官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全省法院院长专题研讨,举办“广东法官讲堂”,培训干警9.5万人次。开展青年法官业务技能竞赛和司法警察技能比武等活动,推进落实“双千计划”,实施智力援藏援疆。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法院实际出台实施办法。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和司法作风专项督察等活动,坚持巡查督察和日常严管相结合,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77人。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加大基层法院人才培养力度,新招录专业司法人员316人,选优配强基层法院班子。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和案件集中地区政策倾斜力度,省级财政保障资金同比增长14.9%,146个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七、全面接受监督

强化司法人民意识,始终将审判工作置于监督之下,依法行使司法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配合开展禁毒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9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法院工作,集中走访人大代表1.1万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常委会通报工作,办结政协委员提案7件。配合开展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采取邀请视察、座谈等形式,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53件,依法改判167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共同开展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查。

认真接受社会监督。贯彻新颁布人民陪审员法,会同有关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2.3万名,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3万件。聘请法院监督员、咨询员1500余名,邀请1.8万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党和人民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工作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较多。三是司法改革系统性、协同性不足,改革整体效能有待持续加强。四是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质效不尽满意,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五是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仍需加大,制度建设还需不断加强。我们将直面问题和短板,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1+1+9”工作安排,以更高的标准扎实推进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犯罪行为,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震慑声势,推动建立标本兼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商业犯罪和腐败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把我省建设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是全面服务国家战略和全省“1+1+9”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协调发展新格局。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全面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和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司法保护。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加快完善跨域立案、线上服务设施建设,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加强裁判释法和普法宣传,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类案同判体系建设,注重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防范冤案错案。大力加强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和多元化解,全面推进审判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六是努力锻造过硬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增强创新精神、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工匠精神和奉献精神,全面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反腐,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攻坚克难,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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