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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20-04-15 来源:广东法院网   【收藏本文

——2020年1月15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龚稼立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等各方面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努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54.3万件,审结251.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8%和23.4%;案件再审纠错率0.99‰,审判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8万件,审结3.6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3%和20.2%。

一、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大力推进平安广东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3.0万件,判处罪犯14.8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0.3%和5.6%。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等领域犯罪。依法打击危害政治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严惩投资理财领域金融犯罪,审理“天泽”“掌上品”等非法集资案件502件963人。审结网络诈骗、网络黑客等网络犯罪案件1140件3158人,审理崔培明涉台跨境电信诈骗案,依法净化网络空间。

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强化“深挖根治”,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889件8686人,严惩谢培忠等黑恶犯罪团伙,涉黑案件重刑率53.2%。强化“打财断血”,对1040件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20.4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打伞破网”,审结邱建恒等涉“保护伞”案件77件91人,移交线索问题1437条。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一审案件1333件1497人。审结钱引安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18件,其中省部级1人、厅局级19人、县处级98人。审结王雁威等“红通”人员犯罪案件7件7人,审结贪污扶贫资金、农资补贴等群众身边“蝇贪”案件73件89人。完善适用特别程序没收违法财产审理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万件,同比下降2.6%。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万件,审理范威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大宗源头性毒品案件数连续四年下降。审结拐卖、伤害、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案件6585件,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70件,“套路贷”犯罪案件61件,依法严惩罪大恶极犯罪分子,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裁定特赦新中国成立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等有关服刑人员1343人。加强人权司法保护,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6.1万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1万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2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参与修订减刑假释实施细则,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

二、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全面强化司法服务保障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106.4万件,同比上升28.9%。

服务保障“双区”“双核”建设。开展司法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专题调研,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发挥广州、深圳“双核引擎”作用,制定服务保障“双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市场主体投资、经营、交易平等保护,审结不正当竞争以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71.7万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南沙、前海、横琴自贸(片)区法院开展跨域审判探索,广州、深圳法院服务营商环境经验获全国推广。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积极打造广州、深圳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2.6万件,同比上升56.7%,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促成华为公司和三星公司专利纠纷系列案实现“一揽子”和解。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审结破产案件2905件,出清“僵尸企业”1040家,支持阳江汉能公司等28家困境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8.9万件,落实扶持实体经济政策。办结资产移交案件146件,完成涉军停偿审判任务,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服务保障“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审理涉产业转移、违法建筑拆除、征地补偿等相关案件1605件,依法保障湛江新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审结涉土地林地权属纠纷及农民权益案件3085件,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加大以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环境损害赔偿力度,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2.1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件,增加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法院试点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服务保障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涉外贸易纠纷等一审案件3148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2245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升我国司法国际影响力。制定粤港澳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支持深圳前海法院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849件,公布首批广东法院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典型案例。承办第五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推进深化与香港、澳门司法交流。加强国际司法培训基地建设,举办首期葡语国家法官研修班。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三个慎用”,出台22项平等保护措施,引导民营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与省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依法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1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出台规范财产保全十条,严格限制保全企业经营基本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化解民生领域矛盾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审结家事、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事纠纷案件34.1万件。

完善两个“一站式”服务。打造一体化诉讼服务中心,增加在线诉讼服务134项,完善网上立案、微信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全方位提供“最多跑一次”立案服务,在全国率先试行跨省线上立案。签发律师调查令2.2万份,推进解决民事诉讼调查取证难。开通涉军维权热线电话,加强保障军人军属权益。健全“一站式”化解纠纷体系,与662家行政机关及单位建立诉调对接中心112个,依托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与1374个专业调解组织、6546名调解员线上联动,调解各类纠纷25.9万件。东莞法院审结的中信银行借款纠纷案入选全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十大案例。

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4.9万件,保障人民群众居有所安。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款2.3亿元,避免劳动者流汗又流泪。建立医患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医闹”案件显著下降。实现全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消除城乡居民赔偿差异。加强涉侨纠纷及时调解,注重保护侨眷侨属合法权益。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696.1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6902.7万元。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执结案件90.6万件,同比上升23.3%。重点督办解决各地行政机关欠债积案22件。完善网上公开拍卖机制,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加大强制执行力度,限制出境4153人次,限制消费64.8万例,以拒执罪、妨害公务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62件,促使13.3万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审结婚姻家庭纠纷一审案件6.5万件,努力促进家庭和睦。深化家事诉讼改革,引入专业人员修复家庭关系,完善判前辅导、案后帮扶机制。加强离异家庭定期回访,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23份,制止家庭暴力侵害。佛山等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促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加强推进法治广东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导功能,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着力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支持行政机关“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一审案件2.3万件,同比上升16.0%,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上升7.3个百分点。共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联合发布失信名单36.6万人次,制裁失信违约和不诚信诉讼。与各级党校共建依法行政教育实践基地,建立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提升公职人员处置涉法问题能力。发出司法建议1481份,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完善行政管理。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理侮辱凉山消防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审慎处理高空抛物、恶意差评等公众关注案件,倡导爱国诚信、美德善行。组织国家宪法日公众开放活动,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组织“六进”普法活动3098场,“广东法院执行直播”获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省法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改造升级全省法院门户网站,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5%。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42.2万份,直播案件20.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3%和136%,庭审直播单案在线观看人数突破400万人次。建立司法白皮书常态化发布机制,公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等典型案例262个。广州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连续排名全国法院首位。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

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尺度,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措施,6项司法改革新经验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结合,细化法官权责清单和审判监督清单,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担责的司法责任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裁判指引12项。加快类案同判体系建设,推进实施参阅案例制度。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新案85.1万件,同比上升40.1%,督办审结长期未结案件648件。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精简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711个,占机构总数37.7%,增加一线审判力量。加强专业法官团队建设,全省法官年人均办案提升至336件。全面推进繁简分流,加大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52.5%。成立广州破产法庭、深圳环境资源法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专业审判机构建设。推动提高聘任制法官助理、书记员保障水平,深化审判辅助工作社会化改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托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最新科技成果,不断拓宽“网上法治”新领域,案件审理效率居全国首位,“E法亭”便民智能设施深受群众欢迎。省法院建成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广东)实验室,全面提升审判工作和诉讼服务智能化水平。深圳、佛山、茂名等不同模式智慧法院样本,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六、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努力锻造全面过硬高素质队伍

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永恒课题,持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涌现广州天河法院等44个全国先进集体、黄海钦等67名全国先进个人。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提高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认真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注重”。扎实开展“回头看”,确保检视问题持续整改、落地见效。

深化队伍“四化”建设。把政治过硬摆在队伍建设首位,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首次开展全省法官逐级遴选,选任法官417名。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群众工作能力培养,举办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职业培训59期,培训干警9100人次。开展办案标兵和岗位能手评选活动,14人获得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8篇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文书”。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观念不强等突出问题,开展全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办解决茂名文峰良种场养老金执行信访案。加强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司法不廉等违纪违法干警147人。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选优配强12名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遴选278名初任法官到基层法院任职。支持筹建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加强云浮旅游巡回法庭、湛江海岛法庭等建设,完成梅州、韶关、河源等法院基层基础建设项目立项,提升270个基层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省级财政保障资金同比增长15.6%,苏区、老区及民族地区增长20.9%。

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

不断增强接受人民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始终坚持把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加强毒品犯罪案件审理等工作,首次接受常委会专题询问,加强督办问题整改。报送常委会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份。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27件。协助全国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题调研6次,配合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人大代表法院行”活动,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616人次,走访人大代表1.2万人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向省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结政协提案23件。配合政协、各民主党派开展大湾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调研5次。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邀请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定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落实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712件,依法改判23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加强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培训新选任人民陪审员,构建均衡随机参审机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1.5万件。省法院召开民营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座谈会,聘请特约监督员30名,建立邀请律师列席审判委员会陈述意见制度。全省法院邀请1.9万名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和省政协大力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创新思维服务大局水平还需要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还需要加强。二是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工作还有短板,有些案件超审限以及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要继续攻坚。三是统筹解决法院建设不平衡问题还要加大力度,边远地区法院保障能力还需不断加强。四是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个别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损害司法公信力。我们将采取更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上述问题。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以更强信心、更高标准、更大力度不断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履行审判职责,确保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强化忧患意识,增强斗争精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严惩黑拐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建设。

三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推动发挥“双区驱动效应”,以同等力度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着力加强财产制度、科技创新、公平交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服务“一核一带一区”建设,不断提高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四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高度重视化解民生领域矛盾纠纷,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加快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诉源纠纷治理效能。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五是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更加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是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努力锻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以优良的作风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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